(一)贯彻执行党中央有关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方针、政策,研究制定自治区老干部工作的具体政策、办法;
(二)负责督促检查离退休干部各项政策、待遇的落实;
(三)按政策规定办理离退休干部政治、生活待遇有关事宜;
(四)负责指导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;
(五)指导全区各级老干部工作部门的业务工作;
(六)管理局属事业单位;
(七)完成自治区党委和党委组织部交办的其他任务。